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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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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乡长 350 万受贿案 从十年以上成功降至 5 年


张家豪律师:
乡长 350 万受贿案 从十年以上成功降至 5 年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律师
乡长、党委书记被留置了,作为辩护律师去和检察官进行法理交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最近,张家豪律师团队在贵州办理了一起棘手的案件,当事人是某乡镇的“一把手”。在经历了长达6个月的留置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指控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项目合同签订上为多名老板提供帮助,受贿总金额高达350万!
家属第一次听到这个数字时,感觉天都塌了。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中,突破300万就是“数额特别巨大”的红线,法定刑直接奔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去了。
但刑事辩护从来不是简单的看数字定罪。我们在熬夜审查完几十本厚厚的卷宗后,敏锐地抓住了全案唯一的破局生机:这350万的总额里,有250万是当事人实际收受的(属于法律上的“既遂”);但另有100万,因为客观原因当事人最终没能实际拿到手(属于法律上的“未遂”)。
带着这个至关重要的切入点,我们直接敲开了检察院的门。
01/艰难交锋:办案机关的“加法逻辑”
刚一坐下,检察官的态度非常明确:“张律师,这个案件事实很清楚。250万既遂加上100万未遂,总额350万,法定刑就是十年以上起步。至于那100万未遂的情节,我们会在十年以上的幅度里,稍微给他从轻一点。”
按照这种“做加法”的算账逻辑,只要总金额过了300万的线,基准刑期就被死死钉在了十年以上,再怎么从轻,当事人也大概率要在里面耗尽大半余生。
面对这种对当事人极为不利的入罪逻辑,当场予以了坚决且专业的反驳:“检察官,这个案子绝对不能把既遂和未遂直接相加来确定量刑档次!
检察官眉头一皱:“涉案总额确实达到了350万,数额摆在这里。司法实践中把既遂、未遂全部数额合并进行量刑,再酌情减少刑期,我们经常是这样判的,凭什么不能?”
02/深度拆解:引入最高院裁判规则实现降档
之所以敢于当面反驳,底气来源于对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规则的了熟于心。
当即向办案机关输出了极为严密的法理依据:“凭最高院《刑事审判参考》确立的裁判规则!当受贿案件中既遂和未遂并存时,绝对不能简单相加直接定档!这种‘唯数额论’违背了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虽然受贿罪目前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既未遂并存的司法解释,但刑法体系内的法理是相通的。我们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以及关于盗窃、非法销售烟草、套路贷等相关司法解释的法律精神。最高院在多期《刑事审判参考》的指导案例中都明确了一个原则:当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时,应当比较既遂部分和未遂部分哪个对应的刑罚更重,以较重的一部分确定基本的量刑档次;而另一部分,只作为在这个档次内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情节!
我将这条规则套用到本案中进行推演:
1. 既遂的250万,属于“数额巨大”,对应的量刑幅度是3年到10年;
2. 未遂的100万,也属于“数额巨大”,对应的量刑幅度同样是3年到10年。
因此,我们团队出具了上万字的法律意见书,坚决主张:本案的基础刑期绝对不能跨入“十年以上”,必须依法死死锁定在“3到10年”这个区间里来进行量刑探讨!
03/结局与反思:差之毫厘,刑期谬以千里
面对我们极其详实、且有最高院裁判规则支撑的专业法律意见,检察官最终被彻底说服。他们将案件重新向上级汇报。
在审查起诉的最后阶段,案件成功实现了实质性的“降档”!我们硬生生把办案机关原本坚持的“十年以上”量刑,拉回了“十年以下”,最终为当事人签下了仅5年左右的量刑建议!
之前有个六盘水的家属来找我咨询,他家人也是同样的350万总金额,当事人甚至还具备极其有利的自首情节,结果一审硬生生被办案机关“合并计算”,直接重判了8年。为什么?因为在关键的审查起诉阶段,没有专业的刑辩律师去据理力争,去跟办案机关深入剖析这个“量刑规则”!
职务犯罪辩护,往往差之毫厘,刑期谬以千里。金额的认定、既遂与未遂的精准区分,往往就藏着当事人重获新生的巨大生机。
在这里,我想再次提醒所有的家属:不要一看到起诉书上的巨额数字就绝望认命!法律的条文是冰冷的,但专业的穿透式辩护,能够在这层冰冷中,为当事人凿开一条通往自由的通道。
案情简介: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律师张家豪律师,在乡长、党委书记 350 万受贿案中,团队面对办案机关坚持 "既遂 + 未遂直接相加" 定档、法定刑十年以上起步的困境,精准区分 250 万既遂与 100 万未遂,引用最高院《刑事审判参考》权威规则主张 "择重定档",最终成功将案件从十年以上量刑拉回十年以下,签下仅 5 年左右的量刑建议。

【本文作者】

张家豪律师,现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律师,深耕职务犯罪有效辩护与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领域。
在长期的执业生涯中,张家豪律师曾参与辩护李再勇、周建琨等省部级受贿案、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以及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等众多标志性案件。张家豪律师以细腻严谨的办案风格著称,极度擅长在庞杂的卷宗中进行精细化审查,从证据和法理漏洞中精准锁定辩护突破点。
执业于专注刑事案件的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实战经验丰富),张家豪律师带领其辩护团队集体作战,已成功办理上百件重大刑事案件,并为当事人争取到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及大幅降档减刑的有效辩护结果。始终以专业精神和客观事实为准绳,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最坚实的法律屏障。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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