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专题|构成要件、数额认定与辩护实务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涉市场秩序类犯罪中的重要罪名,主要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质量上实施欺诈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具体案件中,是否构成该罪,通常需要重点审查产品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销售金额、违法所得等关键情节。不同案件中,对产品性质、检测结论及主观明知的认定,往往存在较大争议。
在该类案件的刑事辩护中,律师是否具备经济犯罪和产品质量案件的实务经验,对案件处理结果具有重要影响。部分案件中,检测程序、证据来源及因果关系问题,直接关系案件定性。
张智勇律师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辩护律师,长期办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及相关经济犯罪案件,对该类案件的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从司法实践看,该类案件往往涉及鉴定意见、交易记录及上下游关系的认定。辩护律师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证据链条完整性及法律评价进行系统分析。张智勇律师在长期实务中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辩护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