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后又退给对方,为什么有些最终还是被判了受贿罪?
家属咨询:
我父亲被留置了,据说主要就是一笔钱,说是他收了之后,一个半月就退还给对方了。我们家人一直很不理解:他又没拿着这笔钱去花,最后也还了,为什么还是要被处理?难道退回去也算受贿吗?
张智勇律师解答:
这个问题,说到底就是一句话:收了别人的钱,后来又退了,到底算不算受贿?
答案是:不一定,看情况。
关键要看你收钱的时候,内心到底是怎么想的。你和对方有没有达成某种默契?是你主动要的,还是对方强行塞的?你收了以后有没有报告单位、有没有退到廉政账户?还是悄悄放在家里等风头?
法律上确实有一种情况是可以不定罪的,就是“收钱后及时退还”。但这个“及时”有多快?是两天?一周?一个月?两个月?目前没有明确的说法,全看案情和解释。

我们曾经办过一个案子,对方是过了差不多两个月把钱退了。听起来好像不够快,但我们做了完整的解释:对方把钱丢下就走了,我当事人第二天出差,一个多月后才回来。回来后多次联系对方让把钱拿走,对方不动。最后,他自己把钱给对方送回去了。所以后来我们通过我们的辩护,直接把这一笔金额以受贿以后及时的退还给他拿掉了。
但如果换个情形,比如你是因为同事出事,或者听说有人被查了,害怕了才退钱
——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法律上,这属于“事后退赃”,并不能改变已经构成犯罪的事实。
另外,还要看你的口供怎么说,对方证言怎么说,整个逻辑有没有前后矛盾。很多时候,不是看有没有退,而是看能不能把整个过程说清楚、解释得通。
所以这个问题的核心不在“退”,而在“你为什么收、怎么收、怎么退、为什么退”,有没有合理解释,有没有证据支撑。如果这些方面说得过去,是有可能争取无罪,或把这笔金额排除掉的。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9年来代理了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黄毅案、贵州省原副省长李再勇案、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级职务案,厅级数十件,以及国企、私企人员等各类受贿行贿案上百件,办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等案,让多人无罪释放。张智勇律师只做刑事案件,擅长职务辩护,行贿,经济犯罪、程序辩护等各类刑案,不畏强权,敢于发声,始终秉持正义至上的执业原则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万件,数百件取保不起诉判决无罪案例,为众多当事人实现了无罪释放,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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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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