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一定要知道这4个法律真相
“我们确实给了对方230万,但这钱是为了项目,是‘办事’的花费,现在竟然说我们‘非法获利’近千万,还要我们退980万?这是不是搞错了?”
这是一位老板的妻子,在我办公室咨询时说的第一句话。
她丈夫因为涉嫌行贿被留置,仅两周后,家属就接到了监察委的退缴通知。数额之大,令她几近崩溃。
你是不是也正在经历类似情况?
行贿金额才两百多万,凭什么要退九百多万?
退了这笔钱,是不是人就能回来?
所谓“违法所得”,到底怎么算?
家属到底该不该退?能退多少?怎么退?
如果你不搞清楚以下这4个法律真相,盲目退钱,可能不是自救,而是把自己送上“既遂”的道路。
行贿金额是你给出去的钱,比如230万。
违法所得是你因为行贿而获得的利润,比如某项目的工程利润、分成、返点等。
给出去的是“成本”,赚到的是“违法获利”。
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只承认“送了钱”,但并没有意识到“赚的钱也可能被算作违法所得”。
这就是很多家属接到退缴通知时,金额远高于行贿金额的原因。
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的认定并不是随意拍脑袋。
必须证明以下几点:
一是获利与行贿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二是该利益是不正当的;
三是必须与职务行为有直接关联;
四是不能夹杂其他合法利润。
举个例子:
如果一个工程项目本身是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具备投标资质,项目执行也符合市场规律,那么即便老板有行贿行为,也不意味着这个项目本身的利润就是“违法所得”。
律师可以从:
项目的履约真实性
中标流程是否合法
市场竞争情况
行贿是否真的起决定作用
这几个维度入手,提出反证,拆解违法所得的构成逻辑。
我们处理过太多这样的情况:老板一个人管账,账目混乱,公司账和个人账不分,整个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清楚。
而监察机关在认定违法所得时,是“按利润追缴”的。
你越说不清楚,办案机关就越容易“全额认定”。
所以我们建议,一旦涉及项目型行贿、经营性获利的案件,家属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律师、会计介入,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整理项目的原始凭证、合同、发票、账本、纳税申报表;
二是出具专项利润分析报告,说明各笔利润的合法来源;
三是对涉嫌违法的环节进行限定和拆分,确保大部分经营利润被排除在“违法所得”之外。
许多家属在收到“退缴通知”后,第一反应是赶紧卖房、借钱退钱,以为退完就能人身安全。
法律实践中,退缴金额可能会被视为“承认获利”的表现。
特别是签署了“退赃说明”“自愿退缴协议”后,办案机关可能会据此认为你已“承认违法所得既遂”。
如果你连钱的性质都没搞清楚,就轻易退钱,可能反而坐实了认定。
退钱不等于了事,
退钱不等于不追责,
退钱更不等于可以回家。
相反,一旦退错了钱,反而坐实了所谓“违法所得既遂”的证据链。
职务类案件,从来不是“多配合就没事”,而是要早判断、早评估、早应对。
专业律师不是帮你掩盖事实,而是帮你分清哪些是真正应当承担的部分,哪些是误认、误伤。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9年来代理了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黄毅案、贵州省原副省长李再勇案、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职务案,厅级数十件,以及国企、私企人员等各类受贿行贿案上百件,办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等案,让多人无罪释放。张智勇律师只做刑事案件,擅长职务辩护,行贿,经济犯罪、程序辩护等各类刑案,不畏强权,敢于发声,始终秉持正义至上的执业原则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万件,数百件取保不起诉判决无罪案例,为众多当事人实现了无罪释放,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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