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奢侈品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成功不起诉+保住国企工作!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案情简介:当事人从事“代购”生意 ,将境外购买的奢侈品交由“水客”以瞒报方式从澳门走私入境 ,偷逃税额近30万元。经过张家豪律师辩护,争取到不起诉,不留下案底。
01、名校硕士的“代购”生意
本案的当事人姚先生,是一位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90后”,在一家国企有着体面的工作。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他希望通过副业赚取一些额外收入。
从202X年X月起,姚先生开始从事“海外代购”。他通过微信联系他人购买奢侈品(大牌衣服、鞋子、包包等),将货物邮寄到澳门的A某处。随后,A某组织“水客”以随身携带、瞒报的方式,将这些货物从澳门走私进境至珠海,再邮寄给姚先生。姚先生以此方式为自己购买货物,也接受他人委托,从中赚取通关费用差价。
经海关核定,在作案期间,姚先生涉案的货物共计160件,偷逃税额共计人民币近30万余元。案件于XX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沿海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02、辩护工作:重压之下的信任与转机
他任职于国企,一旦被判处刑罚,哪怕是缓刑,也意味着将失去这份宝贵的工作。因此,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姚先生的情绪波动极大,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办案过程中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们印象深刻:姚先生的父母曾专程来到我们的办公室,忧心忡忡地对我们说:“张律师,我们儿子现在谁的话都听不进去,就听您的。他这段时间情绪非常不稳定,我们真的没办法了,希望您一定要好好安抚他。”
父母的这番话,既是恳求,更是托付。我深知,当事人背负的不仅是法律的重压,更是对未来的恐惧。我们作为辩护律师,不仅要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更要成为他在此期间最坚实的心理依靠。

我们详细研究了全部卷宗材料,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多轮深入沟通。我们提出的核心辩护观点是:姚先生的行为虽然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但依法可以不予起诉。
(1)犯罪情节轻微:涉案税额近30万余元,刚过“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在同类犯罪中,其涉案金额和规模均属轻微;
(2)社会危害性小:其行为主要用于自用或赚取少量差价,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姚先生的情况完全符合不起诉的条件。
最终结果:决定不起诉。
一纸《不起诉决定书》,意味着姚先生无需经历法庭审判,更不会留下任何刑事犯罪记录。最重要的是,他保住了国企的工作,得以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辩护省部级受贿案、曾在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以细腻严谨的风格著称,善于从证据、程序中找到突破点。
张家豪律师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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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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