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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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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钱都退回去了,怎么还构成受贿?

作为一名在刑辩领域摸爬滚打二十多年的律师,我见多了在看守所里哭诉的当事人。
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律师,那钱我没敢花,我后来退给他了啊,为什么还抓我?”
很多公职人员有个巨大的误区,以为受贿罪是“结果犯”——觉得钱只要最后不在我手里,就不算受贿。
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在法庭上,法官和检察官看是不是受贿,从来不看你最后剩多少钱,而是看你的“贪欲”是在哪一刻形成的,又是在哪一刻“既遂”的。
今天我就从辩护实务的角度,把“退还”和“上交”这层窗户纸给你们捅破。
 

01、什么叫“法律意义上的及时”?
《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确实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但请注意,作为律师,我要敲黑板的是“及时”这两个字。
在办案实务中,这个“及时”是有极其严苛的判断标准的,不是你觉得及时就及时。
举个真实案子的变体:
某处长,在饭局结束后,发现别人塞在他车后备箱里的两条烟,拆开全是购物卡。
1. 无罪的情形:第二天上班,他直接把东西交到了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当天就联系对方,在有录音或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退了回去。这叫“阻断犯意”。
2. 有罪的情形:他看着这些卡,犹豫了。心里想着“这事儿办不办还没定”,先把卡锁在办公室抽屉里。过了两个月,项目黄了,或者听到风声紧了,他才把卡退回去。
注意! 在那个锁进抽屉的瞬间,受贿就已经既遂了。
为什么?因为在法理上,你已经建立了对这笔财物的控制关系。后面再退,那叫“案发后的退赃”,只能在量刑时请求从轻处罚,但改变不了“受贿罪”的定性。
 

02、除了时间,更看“动因”
我在法庭上做辩护,最难打的一个点,就是“退还的动因”。
你是真心想退,还是被迫想退?
这直接决定了你是“清官”还是“罪犯”。
很多当事人跟我说:“律师,我真是想退,但我一直没找着机会,或者对方去外地了。”
法官会怎么问?法官会问我们要证据。
• 你给对方打过电话吗?通话记录呢?
• 你发过微信让对方来拿吗?聊天记录呢?
• 你跟司机或者秘书提过这事儿吗?证人证言呢?
如果这一切都是空白,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我想退”,在证据链面前,这就是苍白无力的狡辩。
这里有个关键点——“风吹草动后的退还”。
有些当事人是“大聪明”,平时不退,等到巡视组进驻了,或者听说隔壁办公室的老王被带走了,吓得连夜把钱退回去,或者赶紧上交廉政账户。
在起诉书里,这通常会被认定为“为掩饰犯罪而退还”。
这不仅不算无罪,反而恰恰证明了你的主观恶性和畏罪心理。在控方眼中,这叫“销毁证据”,不叫“改过自新”。
 

03、律师的最后一点忠告
作为辩护人,我当然希望我的当事人无罪。但法律不是儿戏,更不是可以随意解释的橡皮泥。
“受贿”与“馈赠”的界限,往往就在一念之间;而“退还”与“销赃”的区别,就在于那一刻的动机。
如果你真收到了不该收的东西:
第一,动作要快,要在“利益交换”发生之前,在“风险信号”出现之前。
第二,痕迹要清,要有客观证据证明你是“坚决拒收”,而不是“暂时保管”。
别总想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在现在的技术侦查手段下,所有的侥幸,最后都会变成起诉书上冰冷的文字。
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算术问题——用几十年的自由去博那点身外之物,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的。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退得慢,照样跑不脱。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50+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并屡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及“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连续两届斩获“重庆经典刑事案例”奖项。张智勇律师坚持“实务与理论并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与《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他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亲自处理各类职务、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贿、贪污、行贿等职务犯罪),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累计带领、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多年来,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聚焦“案件实务”与“风险解读”,全网粉丝突破603万。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执业以来,他始终信奉艾伦·德肖维茨的格言:“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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