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讯(记者 秦钊)
过失致人重伤却没钱赔偿,怎么办?3月24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通过案例告诉记者:父母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3年6月26日,东港区西湖镇圈村村西南的田间土路上,朱某驾驶挖掘机向自己的货车装土。突然货车失控溜车,撞倒了徐某。徐某浑身多处粉碎性骨折,多次手术后,右裸关节强直畸形,不能活动,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徐某住院花费近20万元,加上各种交通费、护理费等共造成经济损失27万余元,朱某在给付了54000元医疗费后,以无钱为由不再给付。徐某老伴身患癌症,家里积蓄早已花光,这又背了20多万元的债,生活困顿可想而知。
2014年12月25日,徐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援助律师接案后,对案情进行了详细分析。
律师认为,朱某驾驶已脱审的机动车将其停放在田间土路斜坡上未确保安全,导致车辆失控溜车,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朱某驾驶的机动车没有任何保险,只能由朱某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朱某是成年人,未婚,没有财产,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法得到赔偿。去年2月5日,朱某被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援助律师通过调查了解到,朱某驾驶的机动车,登记在父亲老朱名下,所以朱某的父母应该对儿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从2014年12月26日开始,援助律师、有关单位多次找朱某夫妇调解,朱某夫妇均以没有钱为由拒绝。
无奈,徐某只得以朱某及其父母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朱某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朱某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开庭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朱某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0余万元,朱某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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