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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红漫 高级合伙人

初红漫 高级合伙人

初红漫,女,法学博士,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美国韦德恩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初红漫,女,法学博士,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美国韦德恩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初红漫律师主要从事刑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刑事辩护的实务工作。理论研究涉及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被害人学等多个领域,主持、主研的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在《法学论坛》、《河北法学》、《河北学刊》、《重庆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学术界》等高级别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初红漫律师始终秉承最大化服务当事人的目的,在长期的刑事辩护实务中,以博学精到的刑辩知识、专业独特的刑辩技巧和耐心细致的服务风格,受到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的一致好评。在承办的刑事案件中,被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处缓刑的案件近20起;同时,专业的职业素养也使得初红漫律师成为承接疑难刑事案件的专业户,国家赔偿、被害人维权等疑难案件在初红漫律师的办理下,均达到令当事人十分满意的效果。2015年11月初红漫律师还代表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出战重庆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并在大赛中一举斩获最佳辩护人和最佳辩护人团队两项殊荣。此外,初红漫律师还经常在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圈”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时评文章。其中,《杀人罪,美国与我们的有何不同》一文被《律界人生》全文转载;而《围观汕头“土政策”:律师会见须持告知回执》一文则直接导致汕头市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联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通知》文件的废止。
 
执业期间,办理的主要刑事案件:
1.陆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涉案车辆12辆,被成功取保并最终撤销案件。
2.熊某强奸案,成功取保并最终撤销案件。
3.黄某因犯强奸罪在侦查期间死亡案,国家赔偿,成功索赔50万元。
4.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谭某贪污案,成功辩护,不起诉。
5.刘某诈骗案,涉案金额120余万,被成功取保。
6.冉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涉案金额20余万,被成功取保。
7.刘某故意伤害案,重伤,成功辩护,终获缓刑。
8.刘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海洛因毒品数量4公斤,被判死缓。
9.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局长石某受贿案,涉案金额40余万,自首,判处5年6个月有期徒刑。
10.曾某聚众强制侮辱妇女(未成年人)案,自首,获得被害方谅解,获刑3年6个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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