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已经报废的自卸货车倾倒砂石,结果货车侧翻致人重伤。近日,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邓兰桂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6年3月4日16时许,邓兰桂驾驶已经报废的自卸货车在砂石场内倾倒砂石。在注意到旁边铲车轮胎挡泥板上站着人的情况下,他仍继续驾驶。不料在卸砂过程中,货车左轮支撑不稳掉了出来,导致货车直接侧翻,砸到了站在挡泥板上的被害人陈某。
经鉴定,陈某左小腿中下段不全离断伤,经治疗6个月后,其左胫腓骨下段及左踝关节诸骨并发有骨质疏松改变,构成重伤二级。2016年12月,邓兰桂在侦查阶段赔偿了陈某3.5万元,经调解,在审理阶段又赔偿了6.5万元,取得了陈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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