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天长市检察院院在审查起诉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成功追诉遗漏犯罪事实22起,被告人赵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赵某系从事个体服装加工经营户。2003年11月至2007年7月间,为牟取非法利益,赵某通过他人介绍,在没有实际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多次为江苏省无锡市多家企业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巨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但在犯罪事实方面,仅对2006年以来的虚开部分作了认定。天长市院审查后发现,赵某在2006年之前也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但公安机关起诉意见未提及。为了全面查清案情,检察官重点围绕可能存在的遗漏犯罪事实,强化对相关涉案人员的讯问、询问,并远赴江苏无锡、溧阳等地调查取证,补足、补强了相关证据。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被告人赵某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5份,涉案金额66万元;其中2006年之前虚开36份,涉案金额37万元(21份单笔税款超万元单独构罪,15份单笔未超万元累计构罪,合计构罪犯罪事实22起)。
日前,被告人赵某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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