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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交警大队犯单位受贿罪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4-03-24
收受3家滑石公司20余万元贿赂,将其中6万元分发给9名在职干警,还将这3家公司货车的车牌号制成卡片,让执勤民警随身携带以便“核对”一路让其违章超载;以为医院定点运送交通事故伤员为由,向医院索要“赞助费”…… 因涉嫌单位受贿罪,3月28日,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而利用职权,在办理异地摩托车驾驶证过程中,分别贪污44万余元和5万余元的该交警大队原大队长潘华和车管中队中队长兼大队会计江兴,除了被检察机关指控犯了单位受贿罪,还被控犯了贪污罪。潘华同时还被控个人受贿罪。
 
  三江县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因案件复杂,他们不得不报请自治区高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终于在6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并于6月4日作出了一审判决。
 
  单位受贿:
 
  收取公司“赞助款”
 
  对超载大开绿灯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广西桂林桂广滑石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广公司”)、广西龙胜龙广滑石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广公司”)、广西龙胜华美滑石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在车辆货物运输业务过程中,须途经三江县境内209国道线。为了避免货车违章超载被交警部门处罚,这3家公司便与三江县交警大队“协调”。
 
  当年1月,三江县交警大队分别收受“桂广”、“龙广”、“华美”3家公司各自送来的2万元人民币,共计6万元。这笔钱被分到交警大队9名在职干警手中。收受了“赞助款”后,时任大队长的潘华不但在大队班子会议上通报,还在全队干警会议上宣布,要求民警对这3家滑石公司的过境运输车辆一路开绿灯。交警大队还将这3家公司途经该县209国道的货车车牌号制成卡片,让交警随身携带,发现卡片上车牌号的违章车辆时,不给予处罚,直接放行。
 
  此后,2004年2月至2006年5月,该县交警大队又先后3次收受“华美公司”的“赞助款”共14.5万元。
 
  2004年2月18日、2005年7月27日,潘华指使副大队长侯某,前往三江县人民医院,以他们定点向该医院移送交通事故伤员治疗为由,向医院索要人民币2万元和1.2万元。
 
  沆瀣一气:
 
  私人账户收办证款
 
  大肆索要“提成费”
 
  同时,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3年,该县交警大队办理异地摩托车驾驶证时,时任大队长的潘华与其下属单位驾联 “协调”,只要办证人交钱给交警大队,他们就会给办证人发一张体检表,凭这张填写后都由潘华转交的体检表,驾联就要给办证人员办证,无需向驾联出示交款发票。
 
  2003年1-9月,在该县交警大队办理异地摩托车驾驶证期间,办证中介人杨某、黎某、左某分别将18.88万元、40.4万元和8300元,分数次存入潘华的个人银行卡上。潘华仅将其中的16万余元办证款转入会计江兴的个人银行卡上,由江向三江县驾驶联合会结算,余下的44.1万元款项,不交单位财务入账,非法占为已有。
 
  上梁不正下梁歪。2003年3月至7月,江兴在县交警大队办理异地摩托车驾驶证期间,将其中55780元办证款,也不交单位财务入账,非法占为己有。
 
  法院还查明,2003年3月19日,潘华以审计部门要对该县交警大队财务账目进行审计为由,向柳州一驾校的董事长徐某索要1.2万元。
 
  从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潘还向在三江县城开办驾驶培训班的教练温某提出,对方每培训一名学员,便要交100元“提成费”。之后,温先后四次将1.8万元“提成费”存入一张银行卡,交给潘华使用。2006年3月12日,潘持那张银行卡,到柳州工贸大厦刷卡消费8000元,购买了一台相机。
 
  法院一审:
 
  单位被罚5万元
 
  两蛀虫数罪并罚
 
  三江县法院指出,被告单位三江县交警大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被告人潘华系该大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江兴系本单位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经构成单位受贿罪。两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单位办理异地摩托车驾驶证过程中,对存入自己私人账户的办证款非法占为已有,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同时,潘华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被告潘华、江兴一人犯数罪,均应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潘华、江兴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向侦查机关供述单位受贿的主要犯罪事实,被法院认定为自首。鉴于被告单位及二被告人,也已将所获赃款上缴有关部门,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法院决定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据悉,在三江县纪委调查期间,三江县交警大队已经将收受他人的赞助款及潘华、江兴分发到各个交警手中的6666.67元赃款,全部上交纪委。
 
  据此,三江县法院作出如下一审判决:
 
  被告单位三江县交警大队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潘华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总和刑期1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被告人江兴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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