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喻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彭水县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被告人喻某某,男,199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002421996********,土家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酉阳县)人,住酉阳县**乡**村**组**号。2014年2月21日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因涉嫌盗窃罪,于2015年11月25日被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彭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释放。因涉嫌盗窃罪,于2016年5月19日被彭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被该局监视居住。
       本案由彭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喻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16年6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6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11月23日13时许,被告人喻某某趁彭水县**摩配批发部无人之机,将被害人牟某某放在柜台上的两部共计价值人民币1450元的苹果4s手机盗走,后以15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某。
2016年5月15日16时许,被告人喻某某将被害人勾某某放在彭水县林业局门口猎豹车引擎盖上的一个棕色男士皮包盗走,包内有现金6000余元。
2015年11月27日,民警从王某某处扣押两部苹果4S手机,并于2015年12月11日将手机发还给被害人牟某某。
2016年5月18日,被告人喻某某在彭水县汉葭街道沙沱澎湖花园零点网咖被民警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苹果4S手机两部;
2.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扣押决定书等书证;
3.证人王某某、谢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害人牟某某、勾某某的陈述;
5.被告人喻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6.彭水县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结论书;
7.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8.现场监控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喻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员:丁可     
2016年6月27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