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 一女子因感情问题与丈夫发生争吵,遂驾驶车多次撞击其丈夫,致其丈夫受伤。记者今天获悉,该女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事发于去年4月22日。当时34岁的张小爱于晚上11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金都歌厅门前路边,因感情问题与丈夫刘某发生争吵。检方起诉称,张小爱欲杀害刘某,即驾驶奥迪牌轿车多次撞击刘某,致刘某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属轻伤(偏重)。后张小爱及他人将刘某送往医院救治。次日,刘某报警,民警在医院将张小爱抓获。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小爱称罪名定性不准确。而法院认为,张小爱不能正确处理夫妻关系,产生矛盾后竟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张小爱系犯罪未遂,事发后对被害人有救助行为,且本案属于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犯罪,故对其所犯罪行予以减轻处罚。三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一审法院判处张小爱有期徒刑6年的一审判决。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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