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病母亲不予治疗致其身亡 获刑三年半
本报东莞讯(记者吕展 通讯员黄彩华)4岁女童小香香(化名)从安徽老家被带到父亲打工所在的东莞后,因不好好吃饭及自理大便,一个多月内多次被亲生母亲田某殴打,后突发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田某受审时多次泪洒法庭,辩称其并无虐待而是没有看好女儿,“自己对不起女儿”。
3月21日下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田某因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35岁女子田某跟随打工的丈夫在东莞市沙田镇一起生活。2013年7月份,田某丈夫从安徽老家将4岁的小女儿小香香带来东莞。小香香的日常生活,由田某照顾。田某认为小香香经常不听话,有时不肯吃饭,而且经常拉大便拉到自己的身上,遂多次以此殴打小香香,有时还用拖鞋、衣架等殴打她的臀部、手臂等部位,致其全身多处受伤。2013年8月中旬的一天,小香香自己在出租屋玩耍时,不小心摔伤头部。田某和丈夫并没有带小香香到医院检查,只是帮她擦了一点药水。同月22日17时许,田某帮小香香洗澡期间,小香香突然晕倒,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小香香全身有多处伤痕,医院怀疑其被虐待致死,随即报警。
同月26日,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医鉴定,小香香全身体表多处存在新旧程度不一的表皮剥脱与皮下出血,占体表面积37%;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心肺挫伤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田某自2013年7月起,持续对伤痕累累的女儿小香香实施殴打、有病不予治疗等虐待行为,小香香因经常遭受前述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进而发生颅脑损伤合并心肺挫伤死亡的严重后果,田某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依法应对小香香的死亡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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