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被告人姚某某华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已缴纳)。

被告人姚某某华,男,1982年9月15日出生。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平新检公刑诉[2010]18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某某华犯强迫交易罪,于2010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被告人姚某某华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姚某某华伙同霍**、王**、李**、凌**、刘**(均已判刑)等人多次在本市新华区平煤阳光花苑小区内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阻止住户拉料车辆进院、卸车,强迫业主接受其提供的搬运服务,非法垄断控制平煤阳光花苑小区的装修进料及搬运市场。
 
被告人姚某某华于2010年7月16日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姚某某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王**、霍**、李**、刘**、张**证言、被告人姚某某华户籍证明、抓获姚某某华情况说明、抓获经过、辨认笔录在卷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某华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强迫他人接受搬运服务,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姚某某华犯强迫交易罪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被告人姚某某华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迫交易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五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姚某某华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已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7月16日起至2011年1月15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