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重庆人,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14年6月25日被重庆市海关公共机关立案侦查,并被关押于第二
看守所。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7月13日接受委托,当天下午,即前往第二看守所会见刘某。
7月23日,智豪律师再次会见刘某。
承办律师对其首先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
其次,承办律师将接下来律师要开展的工作包括申请
取保候审等工作及时告知刘某,使其体会到律师在本案可以发挥的作用。
第三,承办律师详细地向刘某介绍了法律、司法解释关于当前重庆市法院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罪量刑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最后,承办律师向刘某告知了前段时间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效果。
截止目前,本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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