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重庆人,2015年6月20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蒋某犯
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现案件处于二审阶段。
蒋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二审),智豪律师于6月29日接受委托,于当天下午前往
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蒋某。会见过程中,智豪律师首先取得了蒋某的委托同意;其次,智豪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蒋某的自然情况,刑拘、逮捕情况,在公安局接受讯问的情况。智豪律师重点针对涉案的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地点、时间等情节。当事人陈述后,智豪律师有针对性的为蒋某予以解答,并为其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并对一审判决进行了分析等。
会见结束后,智豪律师及时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告知了会见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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