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重庆人,重庆市42中学校初二学生,上网吧打游戏未回家,因家长通过同学找到他而与同学发生矛盾,于6月30日找朋友教训教训同学导致同学死亡。涉嫌
故意伤害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7日,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慕名来到智豪所委托智豪律师担任辩护人。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智豪律师于7月7日接受委托,随即在当天下午前往
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王某某。会见过程中,首先智豪律师取得了王某某的委托同意;其次,智豪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侦查情况,包括当事人王某的自然情况,刑拘情况,在公安局接受讯问的情况。智豪律师重点针对涉案的故意伤害事实进行了详细了解,包括时间、地点、怎样联系、有无参加、事后处理等情节。当事人陈述后,智豪律师有针对性的为王某某予以解答,并为其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定罪量刑方面的情节等。
会见结束后,智豪律师及时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告知了会见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