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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孙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智豪刑辩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即刻前往会见

  • 智豪律所
  • 2015-10-29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当天前往该区看守所会见涉嫌贩卖毒品的李某,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将以下情况与承办单位做了沟通:第一、孙某属于代购行为,并没有贩卖毒品的故意。 根据孙某的供述可证实,其并没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只是为了和证人李某某、李某交朋友,请她们吸食毒品。既然李某要自己承担吸食毒品的费用,孙某在考虑到自己不吃亏的情况下就收取了300元,并且这300元也是李某强制性拿给孙某。
第二、本案是典型的犯意引诱。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来,当时即使李某不把300元交给潘剑,孙某也会让他把5颗麻古带走,这是典型的在公安控制下的强制性的犯意引诱,嫌疑人属于被动的实施了代购毒品的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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