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重庆人,其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8480.53克和海洛因3块,单独贩卖毒品海洛因1389.5克、可待因8640克、可待因、吗啡、单乙酰吗啡303.5克、麻古(甲基苯丙胺、咖啡因)42克,系再犯、累犯,犯罪情节严重,2013年11月9日被重庆某公关机关刑事拘留。一审判处死刑,现处于二审阶段。8月17日上午,王某家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委托智豪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
王某涉嫌合贩卖毒品罪一案,智豪律师于8月17日接受委托,随即在当天下午前往
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王某。会见过程中,首先智豪律师取得了王某的委托同意;其次,智豪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侦查情况,包括当事人王某的自然情况,刑拘、逮捕情况,在公安局、看守所接受讯问的情况。智豪律师重点针对涉案的贩毒事实进行了详细了解,包括当事人贩卖毒品的时间、地点、同案犯、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情节。当事人陈述后,智豪律师有针对性的为王某予以解答,并为其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定罪量刑方面的情节等。
会见结束后,智豪律师及时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告知了会见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