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助理李某某,广西人,因涉嫌
受贿罪于 2014年3月19日被检察院侦查机关刑事拘留, 4月2日被
取保候审,本案定于5月29日开庭。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于2014年5月6日与当事人家属办理委托手续后,随即安排职务犯罪案件部门的专业律师于当天赶赴广西,连续两天会见被告人李某某,并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案情和交换意见。
智豪刑辩律师于6日下午5点左右到达广西,并与被告人及其家属会面。首先,智豪刑辩律师向被告人及其家属初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结合现有的证据材料,对案件做出了初步的分析;其次,智豪刑辩律师根据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的案件细节,针对本案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仔细分析每一笔受贿事实经过以及法律定性等问题;最后,智豪刑辩律师详细研读了现有的案件材料,为7日上午与案件承办法官交换意见做好充分准备。
智豪刑辩律师于7日上午8:30来到法院,首先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人的委托手续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所函。然后,查阅并复印了全部案卷材料。与此同时,智豪刑辩律师与本案承办法官初步交换意见,提出会针对本案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回避以及证人出庭问题提出书面申请。承办法官答复,一定会认真对待律师提出的意见,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针对相关问题予以听取意见。
智豪刑辩律师于7日下午16:30从广西出发赶回重庆,准备将本案提交本周五的团队讨论会议,听取智豪刑辩律师团队意见。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