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3月10日电 (记者 安源)10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成都市新都区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新都区人民检察院结案。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任定平于2005年在新都区开设“吉顺汽车租赁行”,在新都区从事汽车租赁行业,随后又于2011年扩大经营规模,成立了成都定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自2007年开始,任定平在从事汽车租赁行业的过程中,为购进新车扩大经营规模,开始以“资金周转”、“融资”不断向外以借款的名义吸纳资金,并许以月息2分至1角的高额利息,截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任定平先后共向50余名被害人借款。吸纳资金前期,任定平将所吸纳的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后因公司每月盈利尚不足以偿还借款和支付高额利息,任定平后期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通过继续不断借款来归还前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最终导致30余名被害人共计800余万元资金无法归还。2014年2月21日,犯罪嫌疑人任定平在乐山被警方抓获。
案件提请逮捕后,新都区院抽调办案骨干,迅速完成案件审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任定平。(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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