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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认定?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6-06-14
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都是实践中很常见的罪名,二者之间也很容易混淆,具体区分如下:
(一)、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出于耍威风、逞强好胜等,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动机比较复杂,但其目的性较强,就是以伤害对方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二)、犯罪起因不同。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事出有因”。
 (三)、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一般不是损害特定的个体,而是出于寻求精神刺激的动机随意选择侵害对象;而故意伤害往往是刻意选择特定的侵害对象。
 (四)、行为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区别于故意伤害罪的行为特征主要是随意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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