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 合肥网 无线合肥讯(记者 张剑)一电器公司利用不阻燃的泡沫芯彩钢板进行分割改建,当成员工宿舍,一场大火突如其来,不仅造成厂内财产损失,还造成员工身亡的惨剧。近日,辖区社区管委会的两名工作人员,因为没有对企业宿舍、食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犯
玩忽职守罪在高新区法院获刑。
泡沫板建的宿舍失火 企业负责人获刑
40岁的李某是江苏人,是合肥某某电器公司的负责人。他从合肥一家机械公司处,租赁钢结构厂房。此后,他将所租的其中一栋的一楼用作食堂和员工宿舍,并违规采用不阻燃的泡沫芯彩钢板进行分隔改建,以增加员工宿舍数量。
2014年3月,辖区派出所民警在对电器公司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火灾隐患,当场向李某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然而,李某不但没整改,还于同年7月份,从机械公司租赁了同一栋楼二楼的100多平方米地方,再次违规采用泡沫芯彩钢板进行分隔改建,增加二楼员工宿舍数量。
2015年8月一天的零时许,这栋楼发生大火,因泡沫板易燃,火灾迅速蔓延,导致多人死伤。
李某因犯消防责任事故罪被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社区管委会两工作人员被公诉
吴某当时是辖区社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科科长,方某是建设管理科安全协理员。
据公诉机关指控,吴某在担任建设管理科科长期间,负责辖区内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工作,领导安全协理员开展具体工作。方某在担任安全协理员期间,负责辖区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管等工作。
吴某在日常带队对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中,仅对企业的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未落实法律法规,没有对生产车间以外的员工集体宿舍、食堂以及办公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也未布置和要求方某等安全协理员对上述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方某在日常工作中未认真掌握岗位职责,没有落实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要求。
2015年2月,方某在与技术专家对辖区的该电器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仍然没有对用作员工集体宿舍、食堂以及办公场所的这栋楼进行检查,没能发现电器公司该楼违规使用夹芯彩钢板、不得作为员工集体宿舍等严重安全隐患。
犯玩忽职守罪获刑
公诉机关认为,两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吴某已履行了协助监督检查义务,无证据证明其严重不负责任,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方某是劳务派遣人员,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建管科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包括消防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吴某作为科长、方某作为安全协理员对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管责无旁贷,但他们在日常检查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排除,两人对该企业监管不力,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方某尽管是劳务派遣人员,但在社区管委会建管科为安全协理员,对辖区企业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应认定为从事公务,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近日,一审判决,吴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方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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