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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药股份犯单位行贿罪被罚 深创投等多家机构踩雷

和讯网消息 11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寇某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蒙药股份为获得政府新药研发资金,向时任通辽市副市长许某行贿100万元。

 固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日做出一审判,以蒙药股份犯单位行贿罪罚款100万,公司法人寇某构成同罪。

  根据工商信息查询 ,寇某正是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寇卫国。2012年12月在内蒙古贸促会上,其中透露了蒙药股份正计划上市,并称目前暂拟上市地点为上海或香港。拟上市前夕,蒙药股份还被媒体报道出深创投等机构突击入股,此次被法院判处单位行贿罪后,蒙药股份未来的IPO之路将更遥不可及。

  为获政府补助资金行贿百万 公司及实控人双双被判行贿罪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3年11月12日,蒙药股份向通辽市政府申请新药研发技术投入资金1000万元,后时任通辽市副市长许某从其分管的财政资金中拨付给蒙药股份350万元,该款项拨付后,许某向蒙药股份董事长寇卫国打招呼,让其提供100万元赞助资金。

  2014年初及2014年夏,寇卫国分两次(每次50万元)安排公司财务总监许向春提供资金,并交代将该钱款通过常某送给副市长许某。2015年7月,被告人寇卫国取回上述100万元。

  据此,法院还提供了蒙药股份公司文件蒙药办字(2013)第79号《关于申请新药研发技术投入资金的请示》及许某的签批、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工商银行通辽中心支行业务回单等相关证据。

  另根据蒙药股份监事会主席赵某、公司财务总监许向春以及许某秘书乔连生、通辽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常某等提供的证言,证实蒙药股份于2014年初及2014年夏,向副市长许某送过1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蒙药股份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0万元,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寇卫国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构成同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单位蒙药股份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寇卫国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筹备五年上市梦或破灭 深创投等多家机构踩雷

  资料显示,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是2000年12月由原内蒙古蒙药制药厂转制后成立的产权多元化的现代民族制药企业。2006年,其通过第二次资产重组实现民营控股;2007年,蒙药股份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实现了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第三次资产重组。

  2012年12月2日,内蒙古贸促会公布了“通辽——香港经贸合作推介会”两大交流成果,其中透露了蒙药股份正计划上市,并称目前暂拟上市地点为上海或香港。

  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12月至今,蒙药股份共获得了两轮融资,而深圳创新投全部参与其中;中科招商则参与了蒙药股份的B轮融资,但并未显示具体投资额。

另外,根据蒙药股份的股东信息显示,包括上海联创永钦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内蒙古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辽市中科思创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在内的多家机构均持有公司股份。

今年以来,已有两家IPO企业因为商业贿赂被否,似乎商业贿赂已成为IPO企业上市路上的拦路虎。

  2017年3月27日,南京圣和药业IPO申请被否,其中一个原因为没有披露一刑事案件涉及的商业贿赂问题(华润医药刘彦铎贪污、单位受贿一案刑事案件),发审委员对刑事案件涉及发行人的事项进行了询问,并对发行人市场拓展费金额较大表示了质疑,提问是否符合商业模式和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问题。

  5月2日,重庆圣华曦药业首发申请被否,被否的核心原因是其传统区域经销模式下将销售奖励费用汇入经销商授权代表账户(个人账户),发审委员询问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为商业贿赂提供便利的情形;报告期各期促销费及学术推广费的具体分项构成,是否在促销和学术推广活动中给予过相关医生、医务人员、医药代表或客户回扣、账外返利、礼品,是否存在承担上述人员或其亲属境内外旅游费用等变相商业贿赂行为,大篇幅询问是否存在和能否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而2016年8月17日,海尔施在网上申购前一日发公告暂缓发行,至今没有下文。原因之一就是此前有媒体曝光子公司上海海尔施及员工牵涉多起商业贿赂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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