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饶俊华 陆军报道)人们对这样的场面并不陌生:在街上走着,一个陌生人突然上前,问也不问,就将各种名片塞进你手里。开餐馆的李明(化名),在接到了一张代开发票的名片后,花2.94万元,买了6张发票,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几张发票都是假的。
李明在乌鲁木齐开了家川菜馆,2010年11月初,他在餐馆外接了张名片,名片上面写着代开发票”,上留有电话,联系人刘阳。
就在此时,李明所在的公司让他开出6张发票,于是他拿出名片联系,说想开总额为314.9万余元的6张完税发票,他一再强调,发票一定要真实有效的,对方也一一允诺。
2010年11月8日,一名自称刘阳的男子来到李明餐馆,其称是代开发票公司的接待员,接着,刘阳拿出了6张总额为314.9531万元的发票,李明付了2.94万元费用。如果按照餐饮业营业税5%税率计算,李明所开发票金额至少应上税15万元以上,这样一来,省了不少钱。事后,李明登录网上发票真伪查询系统核对,发现这6张发票全是套号伪造的,他立即报警。
很快,警方将刘阳抓获,并将买发票的钱追回。警方查出,刘阳为假名,其实际姓卜,同时,警方还在其家中搜出用假名字制作的“代开发票”名片上万张,收缴各类假发票数百张。
34岁的卜某交代,其家是河南的,初中文化,从2010年10月起,在乌鲁木齐市以卖发票为生,并在街面上发放代开发票的名片,使用的是刘阳这个假名字。其对卖给李明假发票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1年4月27日,天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6月27日,天山区法院法官介绍,李明报案后,贩卖假发票的卜某被抓获,经过法院审理,卜某犯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主审法官说,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出售伪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它发票,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鉴于卜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将赃款全部退赔,遂对其作出缓刑判决。
法官提醒市民:开具发票要找税务部门或正规机构,不要轻信街头小广告,一些不法分子就是抓住了市民想省钱的心理,打出低价代开发票的广告,然后出售伪造发票,骗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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