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国税局根据相关线索,对天津市某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检查,查实该企业存在非法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共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377206.28元。
经查,自2013年10月始,天津市某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在无实际业务的情况下,通过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费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2013年11月份,该公司开具作废发票未收回相应发票联次,用伪造的发票联次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遂,被东丽区国税局征管部门发现并及时转稽查部门查办。稽查部门接到案情后立即与公安经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同时,专案组先后赴天津、辽宁、山东、河北等多地进行调查取证,对该公司所属的2个金融机构账户及30余个个人银行卡共计上万条资金流水记录进行了仔细彻底的清查,历经近2年多时间的不懈努力,最终查证了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目前,该案主要犯罪人员被判处4年至11年的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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