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特约记者白茂华)昨日,冉某因严重超员被咸丰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7年9月29日16时许,咸丰县公安局坪坝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三岔坝村巡逻执勤中,对冉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7人,连同驾驶员共载客15人,实际超员8人,超员超过100%,且乘客全部为小学生。随后,民警将冉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次日,咸丰县公安局批准,对冉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立案侦查。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冉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咸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7日被取保候审。咸丰县公安局于12月19日将该案移送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冉某的刑事责任。
昨日,咸丰县人民法院在坪坝营人民法庭对该案进行审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冉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当场送往咸丰县看守所执行。庭审现场,恩施州公安局督查组现场督导,坪坝营镇驾驶人、派出所民警、辅警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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