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郴州市安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非法吸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刘某原系安仁县小有名气的建筑商,2010年至2014年间,先后承建安仁县宏伟商贸中心第二期工程、八一华府小区C栋住宅楼工程、安仁县根雕艺术官3号栋工程等工程,中途因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他便以高利向一定范围内的亲友借款,顺利且快速地融取到工程项目所需资金。
尝到甜头的刘某,私欲逐渐膨胀,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假借承建工程需要垫资为由,通过口口相传、朋友介绍等方式,以月息2%至5%不等的高额利息作为回报,开始疯狂借款,截至2015年8月21日案发时,刘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1.4亿元,不特定对象达419人,系安仁县涉案金额最高、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非吸案件。
为办理该案,安仁县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收集和固定了该案定罪量刑的证据,2016年10月31日将这起涉案人数多、犯罪过程周期长,资金的流转、返利情形复杂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前,其已归还受害人部分资金,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