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旭敏)近日,凉城县公安局鸿茅镇派出所民警在对某招待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旅店经营者李某(男)言辞闪烁、神情紧张,民警立即提高警惕。随即民警对李某所住房间进行检查。经搜查发现,李某私藏毒品原植物罂粟壳一大包、吸毒工具“冰壶”2个、电加热棒11个。
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回鸿茅镇派出所作进一步审理。在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询问,李某供述了其吸食毒品安眠酮“忽悠悠”、安钠咖晶体的事实,并交待毒品来源于一个叫王某的上线。
随即,鸿茅镇派出所展开了对嫌疑人王某的调查和抓捕,并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次日凌晨,派出所民警赶赴到贩卖毒品人王某居住地,发现有人正在和王某进行毒品交易。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们没有对当时来购买毒品人员进行抓捕,等其离去后,民警搭成人梯,爬上嫌疑人王某家的院墙上进行侦查。在确定没有被发现后,进入王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当场搜出疑似毒品安眠酮(忽悠悠)895颗,疑似安钠咖晶体2块,疑似安钠咖液体7塑料袋。
随后,在禁毒大队的协助下,民警还控制了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王某上线高某,在高某家中当场搜出疑似毒品安眠酮(忽悠悠)85颗,疑似安钠咖晶体约19.1克,疑似毒品(跑得快)约2.9克,疑似毒品(安钠咖片)约50.5克,疑似毒品(安钠咖)约443.0克,疑似毒品(苯甲酸钠)约236.6克。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