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11日讯 记者赵阳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胡士泰原籍中国天津,现为澳大利亚籍,系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刘才魁、葛民强、王勇为力拓公司中方雇员。侦查机关经过深入侦查,初步查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我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触犯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同时,胡士泰等4人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遂于近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上述犯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外,对于为胡士泰等人提供商业秘密的我国有关钢铁企业的涉案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已于近日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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