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刘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童,2015年左右在北京经营汽车销售生意造成大量债务,被法院列进失信黑名单,并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北京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刘童隐瞒了上述情况,谎称自己有境外购车渠道,于2016年5月,与天高众晟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经营协议,之后还成立了江阴市龙港仁亿贸易有限公司,刘童成为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营期间,刘童谎称自己经营平行进口汽车,对外报低价,吸引客户购买进口汽车,大量收取购车款,再以各种理由拖延交车,甚至以各种理由不交车,客户上门追讨,刘童就向国内其他汽车经销商以市场价或高价购买车辆,然后交车应付客户。因刘童销售报价低,购车价格高,已交付的700余辆车中大部分都是“高进低出”亏本销售,同时,刘童还将部分购车款用于支付个人债务、购买房产及其日常个人消费。在明知公司亏损严重,无能力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刘童仍大肆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收取购车款,且经调查,并未发现其有低价的境外购车渠道,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截至案发,刘童负责经营的两家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有300余辆汽车收取了车款而未能交付,涉案金额高达2亿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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