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婧婷北京报道
一天内,两位南宁铁路局高官被检察院以
受贿罪提起公诉,南宁铁路系统腐败案例继续浮现。
近些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高铁建设、加快路网建设为重点的铁路运输行业发展迅猛。然而,随之产生的铁路建设工程投资以及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换代中滋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也逐年递增。
近日,南宁铁路局原副局长任少卿、南宁铁路局工会原主席玉清受贿两个案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侦查终结。日前,该院对二人以受贿罪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该院指控,被告人任少卿利用其担任柳州铁路局运输处处长、总调度长,南宁铁路局运输处处长、总调度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于2005年至2016年间,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货物运输、运输代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院同时指控,2002年至2010年间,玉清利用其担任柳州铁路局运输处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南宁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铁路货物运输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上述法院指控可以看出,二人受贿领域均来自货物运输,且均为涉案数额特别巨大。
2014年8月13日,南宁铁路局安全监察室原副主任曾广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受贿金额39.7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在侦办该案时,顺藤摸瓜,先后挖出20余起同类型的职务犯罪线索。
反腐倡廉年度报告(2013)中对刘志军的案件描述中写道,其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其中提及的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便曾任职南宁铁路局局长。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网获悉,2006年至2016年十年间,南宁铁路两级检察院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共221起2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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