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
  • 2018-06-25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冀临检诉刑诉〔2017〕275号   

 

被告人李某甲,曾用名要出台英,女,196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5271969********,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大道东段**号院***小区*号楼*单元*室,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6年5月20日取保候审,2017年8月14日被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2017年8月24日被逮捕。

本案由临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7年10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1月1日至8月6日,被告人李某甲伙同于某某、刘某甲(均另案处理),在临漳县城以河北**珠宝有限公司(临漳县**大街**黄金珠宝店)为依托,向公众推出黄金理财业务、承诺融资高息无风险,向14名群众吸收存款2700000元,用于购买黄金。期间支付76600元本息,尚有2623400元未能兑付。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公司登记信息 ;2.审计报告;3.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某、王某某、刘某乙证言;4.存款人张某甲、张某乙、吕某某、张丙、吴某某陈述;5.同案人刘某甲、于某某供述;6.被告人李某甲供述与辩解;7.户籍郑某、到案证明、寄押证明。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赵洪洲   

2017年11月22日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