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姥桥所开展警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宣传。
近日,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出现新手段,犯罪分子采用诈骗手段,推销伪劣烟酒。此类销售伪劣产品的手段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采用了正常白酒销售模式。目前,马鞍山市场上白酒生产企业竞争异常激烈,以皖系、川系为代表的白酒生产厂家,为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多采用设立办事处,聘请业务人员,向相关商场、饭店、单位直接推销的模式,嫌疑人采用大众化的销售模式淡化了受害人的防骗意识。二是小批量上门推销,有利于逃避打击。使用载货量不大的面包车,小批量上门推销,一些受害人即便发现被骗,也不愿报案,往往选择转嫁损失的办法,让消费者买单。即便嫌疑人被查获,也因案值不大,容易逃避打击。三是承诺高额返利签订销售协议。在整个推销伪劣白酒过程中,承诺高额返利、签订销售协议,使受害人的注意力集中在“高额返利”的内容上。
因此,民警走访郑蒲港新区多家商店、饭店及小区,旨在加大宣传,提高居民的警觉性,传授居民一些简单的辨别技巧,叮嘱群众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固定相关证据,彻底遏制此类犯罪。同时,联合工商、质量监督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加大对白酒生产、流通领域的假冒侵权产品处罚力度。 (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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