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4·14”特大制毒案开庭 11人涉嫌制造毒品受审
3月13日到14日,备受关注的象州“4·14”特大制毒案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名涉嫌制造毒品的被告人出庭受审。这是一起公安部督办的案件。根据公安部以及自治区公安厅的协调部署,去年,广东、柳州、来宾三地公安机关联合对案件进行侦破。
2017年5月5日,来宾、柳州警方在象州县境某乡镇林场内成功捣毁一个制造毒品窝点,当场抓获罗某秀、罗某财、梁某锋和来宾籍的梁某、罗某晖、张某亮、霍某弟、黄某等8人,缴获毒品成品及半成品1000余公斤,扣押涉案车辆4辆,制毒配剂、工具一批。接着另一组民警在来宾市某小区成功抓获团伙另外1名成员罗某辉,在房间内收缴到涉案现金100余万元。同时,广东惠州警方也成功抓获这个制毒团伙成员6人。
根据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罗某秀、罗某晖、张某亮等人多次密谋制造毒品氯胺酮,由罗某秀筹集400余万元毒资制造毒品。2017年4月,罗某秀指派罗某晖、罗某财、霍某弟等人赴外地购买制毒原料,并运回象州某乡镇林场制造毒品。检察院同时指控,2016年4月,田某辉和绰号“小处男”的男子找罗某秀帮忙制毒,接着罗某秀与蔡某东又去找刘某辉密谋制毒。2016年5月13日,他们的制毒工厂共制出475公斤氯胺酮即俗称的K粉。
【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秀、罗某辉、罗某晖、张某亮、罗某财、梁某、霍某弟、黄某、梁某锋、罗某发、罗某辉罗金财目无国法,为牟取暴利,非法制造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罗某秀等11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并表示悔罪。
【被告人 罗某秀
你原来在公安机关供述的是事实吗?是 。你本人吸毒吗?有。】
案件经过两天庭审,将综合考量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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