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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在走读调查阶段的法律义务!

75项留置顾问核心法律问题之《律师如何介入监察机关的走读调查?》
走读调查不是“简单聊天”,它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定性,甚至决定是否采取留置措施!
· 纪委监委的走读调查程序,是否合规?
· 律师是否可以在走读调查阶段介入?
· 如果调查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如何提出异议?
本篇文章从专业律师角度解读,如何合法合规地应对纪委监委的走读调查,确保当事人权益不受侵害!
知名职务律师张智勇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留置期间的75项核心法律问题,涵盖家属谈话、初核函询、维权申诉、管辖回避、查扣冻结、调查取证、财产保护、固定程序违法线索、违法所得追缴、退赃退赔等多个方面。——原创内容,转载必究!

走读调查的法律边界:纪委监委能随意传唤你吗?

《监察法》第19条 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向涉案人员和相关证人进行询问,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
《监察法》第43条 规定,在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前,对重要证人或关键涉案人员的询问,必须录音录像,以保证调查的合法性。
什么是走读调查?
1、纪委监委在初核阶段(即尚未立案)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2、走读调查的对象可能是证人、协助调查人员,甚至是潜在的被调查对象
3、走读调查一般要求本人前往纪委监委的办公室进行问话,但不具备强制性
核心问题:走读调查必须录音录像吗?
并非所有走读调查都必须录音录像,以下两种情况才必须:
1、重要证人或涉案人员提供关键证据(涉及案情核心)
2、可能影响后续留置或刑事立案的关键证言(例如涉及行贿受贿的直接证据)
如果纪委监委在立案前对你进行深入的调查,且没有录音录像,那就要警惕了!

真实案例:被“走读”调查,结果却被直接留置!

案例一:某国企财务总监遭遇“走读陷阱”
某国企财务总监W被纪委监委通知去“聊一聊”,未明确是否是证人身份,结果去到后发现是讯问,并被“突破口供”,导致直接被留置。
· 纪委监委未录音录像,导致后期证词反复,缺乏保障
· 家属完全不知情,案件迅速进入立案阶段
· 律师介入后,发现案件初核时存在程序漏洞,最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案例二:普通政府工作人员因走读调查提供证据,结果被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某事业单位职员Z因单位领导涉案,被纪委监委要求提供账户往来信息,本以为只是普通调查,结果纪委监委在立案后认为Z有掩饰犯罪所得的嫌疑,直接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
· Z在走读调查阶段并未要求律师陪同,缺乏专业指导
· 未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导致后期证词无法自证
· 案件迅速升级,家属和律师发现时已经进入检察院阶段
这两个案例的核心问题在于,走读调查并非“安全”,一旦调查升级,可能导致严重法律后果!

如何保护自己?走读调查的 5 个关键应对策略!

如果你收到纪委监委的“走读调查”通知,务必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步:确认身份与调查性质
1、询问是否以“证人”身份接受调查,是否涉及立案程序?
2、是否只是提供情况,还是作为涉案人员接受讯问?
3、是否属于重要调查内容,是否会涉及后续的留置?
如果纪委监委不愿明确你的身份,你就要警惕了!
第二步:申请全程录音录像
1、如果调查内容涉及案件核心问题,明确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2、监察机关依法必须保证调查的合法性,不得随意诱导取证
如果纪委监委拒绝录音录像,你可以明确告知:依法应当进行全程记录,否则可能影响证言的效力!
第三步:尽量让家属知情,并在适当情况下咨询律师
1、家属应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律师,了解案件调查的风险
2、当事人在调查前,确保自己不会“被突破口供”
张智勇职务律师团队在多个案件中发现,家属的及时介入能极大降低留置风险!
第四步:避免提供不确定性供述,谨慎回答问题
1、只回答自己清楚的问题,不做无根据的推测
2、避免使用“可能”“大概”“印象中”这类模糊性表述
如果监察机关在走读调查阶段获取的证言不完整或有瑕疵,可能会被用来对当事人不利!
第五步:走读调查后,立即做好证言备份
1、回忆调查内容,确保自己的证言和案件事实一致
2、向律师提供完整的调查信息,确保后续应对策略
如果调查后发现问题,家属和律师可以通过正式渠道进行申诉或提交法律意见!

结论:走读调查并非“安全”,务必谨慎对待!

纪委监委的走读调查虽然看似“非强制性”,但一旦进入案件核心,就可能影响后续案件发展。家属和当事人必须提前了解调查边界,确保调查的合法性!
面对纪委监委的走读调查,家属和当事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第一时间确认身份,避免“被立案”
2、申请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供述的准确性
3、家属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做好调查应对
4、避免随意提供口供,确保证言符合事实
监察机关的调查必须依法进行,程序违法的证据不能成为定案依据!只有在调查初期提前准备,才能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你或家人被纪委监委通知走读调查,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调查过程合法,避免“被突破口供”导致案件升级!

作者简介:张智勇律师,执业28年,全国优秀律师,智豪律师事务所(全国知名刑事律所)主任,百人团队创始人亲办四件省部级职务案,厅级数十件,以及国企、私企人员等各类受贿行贿案上百件,专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擅长刑事辩护,让多人无罪释放。带领团队辩护数十件全国重大影响刑事案件,办理各类刑案近万件,实战经验丰富,数百件取保不起诉案例。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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