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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手机信号不好欲炸电信营业厅 获刑三年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4-02-24
 中国法院网讯 住在北京密云的党某与妻子发生矛盾,欲打电话找朋友前来调解,因住处的手机信号差,多次拨打电话均无法与朋友取得联系。随后其向电信客服反映信号问题,但未得到及时解决。一怒之下党某驾车携带煤气罐来到电信营业厅,以要求解决信号问题为由欲炸营业厅。近日,北京密云县人民法院以党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党某因手机信号问题未得到解决,于2013年11月26日9时许,驾车携带煤气罐、打火机至北京市密云县云光灯岗附近的中国电信营业厅内,欲引爆煤气罐,后被到场的民警制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党某无视国法,以引爆煤气罐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党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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