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李振杰 周陈华) 因为在朋友聚会上自己仍是“无车一族”而遭到奚落,伤了自尊的钱某便对小区内停放的汽车看不顺眼,在短短两个月内扎破17只汽车轮胎。10月22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原来,80后小伙钱某大专毕业后到东台的某企业跑销售,但几年下来,效益不佳,手头仍然很拮据。2012年9月,在参加高中同学聚会时,他发现只有包括自己在内的少数人还是“无车一族”。看着当年学习成绩没有他好的人居然出手阔绰,又被一同学开玩笑奚落了一番,钱某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回家之后,他对小区内停放的汽车越看越不顺眼。于是,从2013年3月以后的两个月内,他经常趁着夜色,采用刀戳的方式,将小区内的14辆汽车的17只轮胎扎破,造成损失近7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多次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具有自首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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