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体律师、全部案件、全部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 darkblurbg

汤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缓刑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3-08-27

汤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于重庆市江北区,汉族,高中文化,系重庆市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2年4月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依法逮捕,羁押于重庆市江北看守所。后家属慕名前来委托智豪刑事辩护团为其辩护,汤某在无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让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各10份、1份、7份以抵扣税款,及为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汤某公司与李某公司相互对开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过。智豪辩护团认为,汤某虽犯虚开增值税,但系初犯,且积极交纳罚金,认罚态度良好,应从轻处罚,最终汤某获三年缓刑,家属及当事人对缓刑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