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李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合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002351983********,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原合川**洗浴会所经理,重庆市云阳县人,现住重庆市渝北区**支路**号**幢**号(户籍所在地重庆市云阳县**路**号**单元**号)。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7年3月31日被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7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7年8月1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案情复杂,本院于2017年9月7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17年9月25日将该案退回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补充侦查。该局补充侦查后于2017年10月25日将该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因案情复杂,本院于2017年11月24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17年12月7日将该案退回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补充侦查。该局补充侦查后于2018年1月5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被告人李某某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到重庆市合川区**办事处**路**号**洗浴会所(以下简称:**会所)上班。2017年2月,李某某担任**会所经理,负责接待客人、给客人介绍服务项目、安排技师供客人挑选等。2017年3月16日晚,李某某接待了前来**会所玩耍的客人黄某某、龚某某、陈某某,向三人介绍了**会所可以发生性关系的服务项目、价位,并安排提供性服务的技师供黄某某等三人挑选。后黄某某、龚某某、陈某某选择了包含有提供性服务的项目并分别挑选了邹某某、徐某某、刘某某三名技师。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民警接群众举报后,前往**会所进行查处,查获了正准备发生性关系的黄某某、邹某某等六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口材料、**会所服务登记表;
2.证人黄某某、龚某某、陈某某、邹某某、徐某某、刘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辨认笔录;
5.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归案情况说明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吕 凯 
2018年1月18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查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