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吴某某、黎某某等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吴某某,男,198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2021984********,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孝感市**镇**村**号,捕前住惠州市惠阳区**镇**村**号。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17年2月12日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7年2月24日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逮捕。
辩护人黎永金,广东瀚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夏某某,男,197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30211974********,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乡**路**号**号,捕前住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镇**路**号。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16年12月11日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7年1月17日被大亚湾区公安局逮捕。
辩护人巫某某,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某甲,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03211988********,汉族,专科毕业,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镇**村**号,捕前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马某甲村十巷10号。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16年12月11日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7年1月17日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吴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告人夏某某、刘某甲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17年3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7年4月10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吴某某从2016年10月11日开始租赁华星金碧蓝湾小区1栋2907房、1栋902房、3栋404房用于组织妇女卖淫活动,其招募卖淫女,介绍和安排卖淫活动,发放卖淫女工资,联系出租车司机刘某甲等人为其介绍、运送嫖客等。被告人夏某某应吴某某邀请,在该卖淫场所协助吴某某经营,负责接待嫖客,介绍和安排卖淫活动,收取嫖资,为收取嫖资提供结算POS机,发放卖淫女工资及打扫卫生等。被告人刘某甲应吴某某的要求,为吴某某经营的卖淫场所招揽嫖客以及接送嫖客,赚取利润。该卖淫组织控制了饶某某、刘某乙、陈某甲、王小梦、梁某某莺、张某某、陈某乙、王露、韦某某等卖淫女的卖淫活动,向每位嫖客收取600元到1600元不等的卖淫服务费后,再给卖淫女发放每次300元到400元不等的工资,给送客的司机发放卖淫介绍费和运输费,剩余的为组织卖淫利润。
2016年12月11日凌晨3时许,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民警对以上卖淫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当场抓获夏某某、刘某甲、以上9名卖淫女以及嫖客徐某某、陈某丙、陈某丁、曾某某、蔡某某、马某乙、胡某某、黄某某8名,缴获用于收取嫖资的POS机两部及其他作案工具。2017年2月12日吴某某在惠州南站被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某某与辩解;勘验、辨认笔录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夏某某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甲为组织卖淫的人运送人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三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林雪梅   
2017年4月20日
 

来源: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