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朱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容留卖淫罪被陕西人民检查院起诉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朱某某,男,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610629********0075,初中文化,洛川县**镇**行政村人,现住洛川县**镇**街**巷**排**家,农民。2017年4月12日因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被洛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0日经我院批准,于当日被洛川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该案由洛川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7年4月27日以被告人郭俊峰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受理后,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一切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该案现己审查终结。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4月12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朱某某在其经营的洛川县凤栖镇老东街洞子巷东排第三家招待所接待室内介绍、并容留违法行为人雷某某、刘某某、乔某某三人在该招待所二楼203房间内先后、分别与失足女王某某以每人80元为嫖资进行性交易(雷某某、刘某某、乔某某、王某某四人已另案处理)。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一、物证
案件照片。
二、书证
1、受理案件登记表;
2、户籍证明;
3、抓获经过;
4、违法行为人信息查询结果单;
5、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三、证人证言
证人王某某、刘某某、乔某某、雷某某的证言。
四、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
被告人朱某某的供述及辩解。
五、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辨认笔录
1、检查笔录;
2、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四份;
3、辨认笔录。
六、视听资料
光盘两张。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介绍、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依法提起公诉,请予判处。
此致
洛川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贾蕾   
2017年5月22日
 

来呀: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