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8年11月15日发生的杭州地铁湘湖站重大坍塌事故一案,8名责任人被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
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驻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建设工程原常务副经理梅小峰、总工程师曹七一、质检部部长卢光伟、监测员洪祥、监测负责人侯学、总监代表蒋志浩、项目部经理方继涛及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驻湘湖站建设工程业主代表金建平,违反相关规定,违规施工,冒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加之基坑监测失效,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导致湘湖站工地北2基坑发生坍塌,造成2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900余万元的重大事故。
28日进行的是庭审阶段,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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