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触过不少类似的案子:
老公刚被留置,没几天,他老婆也进去,过一阵,连儿子女儿也被带走了。
听起来像电视剧?但这就是现实。
关键问题不在于“抓了几个人”,而是——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被留置的?

图片为AI制作,仅作示意参考
我们首先要强调:
根据《监察法》的规定,不论是公职人员还是非公职人员,只有掌握了确实充分的证据,才能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这个规定传递了两个意思:
1、留置不能“拍脑袋”决定,必须有扎实证据支撑;
2、非公职人员同样不能随便“带进去”,必须依法评估其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换句话说,如果他们老婆、儿子真有违法行为,那依法处理无可厚非。
但如果——
抓人不是为了办案,而是为了让里面的人“开口”或者“认罪”,那性质就完全变了!
法律上严禁非法逼供、以人逼人、突破心理防线的行为,否则的话,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分享类似案例:
广东某海关的副关长被调查后,办案人员将他的女儿和女婿也带走留置,目的就是一个——逼他承认一笔几十万元的受贿。
但这个案子的法官很有担当,最后审理时明确指出:
该口供是在非法胁迫下作出,不具备证据效力,当庭予以排除。
结果是——这笔所谓的“受贿”指控被彻底否定,当事人也因此避免了冤错!
所以,面对这种“一家三口全被带走”的案件,家属和律师必须冷静分析:
→ 看证据!他们是否真的有明确违法行为?
→ 看动机!是否存在以非公职人员施压换口供的行为?
如果有问题,就要依法提出异议、举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启动控告程序。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9年来代理了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黄毅案、贵州省原副省长李再勇案、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级职务案,厅级数十件,以及国企、私企人员等各类受贿行贿案上百件,办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等案,让多人无罪释放。张智勇律师只做刑事案件,擅长职务辩护,行贿,经济犯罪、程序辩护等各类刑案,不畏强权,敢于发声,始终秉持正义至上的执业原则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万件,数百件取保不起诉判决无罪案例,为众多当事人实现了无罪释放,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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