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曾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检察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审查起诉

 被告人曾某某,男性,197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25031977********,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金石镇**村**组,住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林冲村一出租屋。2006年4月4日,因盗窃罪被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嫌疑,于2016年3月24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于2016年4月27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逮捕。

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曾某某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于2016年6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本院于2016年7月15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6年8月15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年后,被告人曾某某与“刘娟”(身份不详,另案处理)商议合作为他人办理假证件,从中牟利,其中刘娟负责制作假证件、派发宣传制作假证件的传单,曾某某则负责与客户接洽、收取制证费用及完成假证交易。曾某某可以从每单业务中获得50元的好处费。

2016年3月23日20时,郑某某打电话与曾某某联系,要求曾某某制作假的大专毕业证,双方约定制作假证的费用为150元,并约定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龙兴小区见面。当晚,曾某某与郑某某在龙兴小区见面,随后曾某某从郑某某处收取办理假证件所需的照片、个人信息及50元定金。

当天,曾某某将郑某某的个人信息及照片交给刘娟,由刘娟为郑某某制作大专毕业证书,两人谈好制作假证的费用为100元。

3月24日14时许,刘娟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交给曾某某一本大专毕业证书(封皮上写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证书正本上贴有郑某某的照片,证书落款处盖有“汕头职业技术学校”的公章)。当天15时30分许,曾某某与郑某某联系后,两人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龙兴小区见面,随后曾某某将收到的、假的大专毕业证交给郑某某,并从郑某某处收取100元人民币。交易完成后,曾某某当场被伏击的民警抓获,后民警从曾某某处缴获其制售假证收取的100元人民币、其个人使用的、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从郑某某处缴获伪造的大专毕业证书。

经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鉴定,涉案缴获印有该学院公章的毕业证书并非该学院颁发,系假证。

经鉴定,送检“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钢印印文与送检单位提供相应钢印印文样本不是同一印模盖印形成。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涉案缴获的大专毕业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作案工具手机1部;2.书证:被告人身份信息,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手机通话清单,情况说明,被告人的前科查询情况,毕业证书真伪的情况说明,涉案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性质说明,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真伪的证明,被告人的户籍证明,从公安网上下载的被告人的违法犯罪前科情况,被告人的刑事前科材料;3.证人证言:证人郑某某的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曾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印章真伪鉴定;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