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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涉嫌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案辩护词3

与此同时,石某在第二次接受讯问时称,(供述:略)石某的上述说法能够证明非但其不是犯意提起者,反而正是在吴某、梅某及郑某的鼓动下,石某才开始涉足走私行为。
第二部分 石某涉嫌走私的冻品数量
一、不能排除石某没有收到部分货品的合理怀疑
(一)被执法部门查获
石某在第二次接受讯问时称,“和梅某合作的时候以及和老杨合作时都出现过整条柜被执法机关查获的情况”,孙某与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也能证实存在货物在运输途中被执法机关缴获的事实。
(二)运输中灭失
1. 对于运输过程中有灭失的情况,石某和运输方商定保货费就是针对少件、途中灭失货物情况的处理方法。
2. 石某与运输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孙某、黄某的记帐本均能反映出存在掉货的情况。
    (三)虽订货,但系石某一方帮卖代卖
郑某在接受讯问时称有些时候别的公司或者人定的柜到越南后,由于“压柜”费很高,货主可能就不要了,此时郑某就会联系石某。上述证据能够证明存在石某帮别人帮卖、代卖的情况,此部分应该从石某的涉案走私数量中扣除。故运输方制作的发货单据也不能证实石某走私的真实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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