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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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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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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毛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智豪律师据理力争得缓刑

一、案情简介:
毛某某,男,重庆市人,1983年出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毛某某与张某某、黄某某等,晚上酒醉后在马路小便,被巡逻民警制止时,三被告人不停劝阻,在推拉过程中,致使执法民警多处软组织挫伤,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二、接受委托:
在毛某某到案后,案件临近起诉时,其父亲慕名至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律师向家属了解相关案情,并分析本案的法律问题,提出了案件解决方案。
毛某某父亲当场它让认同智豪的方案,并立即办理了委托手续。
三、团队讨论:
智豪律师事务所在其特有的团队讨论会议上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由主办律师对本案向团队所有律师介绍基本案情;其次,团队所有律师讨论案情,并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对本案各抒己见,献计献策;最后,主办律师对团队讨论意见进行汇总研究。
通过智豪律所独有的团队讨论会议,每一件案子都能得到所有律师的参与,每一件案子都浸满了智豪全体律师的智慧,相当于一件案子,全所辩护,办案质量自然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本案也不例外,智豪律师多次将案件提交团队讨论,听取智豪团队的意见,制定辩护方案。
四、律师辩护:
由于本案即将进入法庭审理,智豪律师提出本案的重点在争取案件好的处理结果,且根据司法实践,在案件快进入法庭审理时,一般不会同意取保候审,被告人父亲赞同律师的该建议。
随后,律师将主要工作和精力全部放在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分析案件材料上,并通过努力,被告人的父亲支付了受伤民警的医疗费,取得受伤民警的谅解。
在本案审理中,智豪律师提出:被告人当时系醉酒,在路边小便属于迫不得已,且系夜晚,时路边也无其他行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虽属于依法履行职务,但缺失人性化执法的理念,也应当值得反思。被告人认罪悔罪,且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了受伤民警的医疗费,取得受伤民警的谅解。本案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五、案件总结:
庭审后,本案判决时,法院支持了辩护人的观点,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在本案中,实际上民警在执法时粗暴且存在违法执法的情形,但律师采取柔性方式在庭审中进行表达,体现了辩方和被告人本人对本案的谦让,得到法官的高度赞同。并获得法官理解和同情,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六、关联法律法规: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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