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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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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何某某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智豪律师辩护案件不起诉

一、案情简介:
何某某,男,汉族,某废品收购站负责人,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某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基本案情:何某某在从事废品废旧物资收购过程中,收购了三个实施盗窃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盗窃的电线和电缆,后将该物品出售赚取了部分差价。因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到案,供述赃物去向时,涉及到何某某,公安机关据此将何某某抓获到案。
二、接受委托
何某某到案后,其妻子经四处咨询,在均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案件方案下,来到了智豪律师事务所。智豪律师根据何某某妻子介绍的情况,从案发背景,案件现在的基本状况,家属对案件了解的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司法实务、类似案例,向何某某的妻子提出了辩护律师对本案的初步解决方案,当即得到何某某妻子的认可和赞同。在经过和其他家属商量、沟通、比较后,何某某妻子与智豪律师完善了委托辩护的法律手续,将何某某案件放心的交由智豪律师辩护。
三、团队讨论
对于本案事实清楚、基本证据较充分,被告人也认罪的类似情况,智豪律师在案件团队讨论时,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被告人何某某的追求,智豪律师设定本案的辩护目标为:不起诉。
团队讨论中,智豪全体律师围绕设定辩护目标,广泛讨论和提出本案如何构建罪轻不起诉的理由、证据和法律依据、同类案例,并形成了丰富的理由,在后期案件的结果证实:智豪在团队论证本案和对本案设定的辩护方向、目的是合理、可行的。
四、案件辩护
1. 取保候审
辩护律师在会见何某某后,至承办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并认为本案先可以取保候审。随后,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论证了案件基本情况,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其家庭的具体情况,得到办案机关认同,于智豪律师介入本案十一天后,何某某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而释放。
2. 积极辩护,案件不起诉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智豪律师及时道检察院查阅复制了案卷材料,发现本案何某某收购电线属实,电线是盗窃而来的也属实,但在证实何某某主观明知是盗窃的电线证据上,存在诸多疑点。律师认为本案属于证据不足,应当不起诉。
案件审查起诉时间快结束时,律师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意见,除了提出本案证据不足和案件疑点外,律师同时提出,即使构成犯罪,但鉴于涉案金额较小,也可以犯罪较轻理由而不起诉本案。
五、案件结果
经智豪律师成功辩护,案件在审查起诉机关作出结论时:以犯罪情节轻微而不起诉。
六、关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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