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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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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何某利用网络虚假平台交易诈骗10万余元,数额巨大,智豪律师辩护成功缓刑

一、案情简介
何某,男,1983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因涉嫌犯诈骗罪2014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
被告人何某伙同他人通过操控网络平台骗取被害人资金10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二、接受委托
嫌疑人刚和其老婆领了结婚证,在老家预定了酒席确定了大喜日子,却因案发被抓,极有可能被判实刑,眼看一桩婚事喜事要泡汤;其家人心急如焚,慕名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要求能不能人不坐牢出来,保全一桩婚姻。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分析案情,了解相关情况,24小时内及时会见被告,充分了解归案后供述情况和细节,着手准备取保候审申请。
 三、团队讨论
    通过多次会见,阅卷后,智豪律师将本案提交律所团队讨论。讨论中承办律师专门将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家人的强烈愿望向团队坐了介绍和说明。团队会议认为本案涉案金额达10万多元,本应判处3年以上的刑罚,但本案当事人属于网络平台诈骗团伙中的较低层级,涉案金额有40%没有实际占有,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并愿意由家属代为全额退赔,缴纳罚金,争取缓刑是有条件的,故最终团队研究决定对何某作缓刑辩护。
 四、律师辩护  
    一、减轻、从轻处罚的辩护
1、被告人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智豪律师在通过阅卷和多次会见被告人,根据证据审查,被告人何某是二级代理商,所在的网络平台数据都是上级陈某某操控,被告人何某主要负责联系客户,引导客户投资理财,关于数据的操控被告人何某都没有参与,并且所得是由上级陈某进行分配,客户的资金损失被告人何某所起到的是次要作用,所以应认定为从犯,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系初犯,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
智豪律师通过家属收集到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家庭困难的证明,提交法庭参考,认为被告人无社会危险性;且被告人在讯问和庭审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3、积极退赃、退赔
被告人何某愿意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其家属也积极表示代为完成退赔,有悔罪表现;挽回被害人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性降低到最低限度。
被告人何某无社会危险性,可以适用缓刑。
五、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信智豪律师大部分量刑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何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审理中,被告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积极主动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无前科劣迹,认罪悔罪态度好,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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